More about 家規 (House Rules)


一陣子沒有讀小說,這陣子比較得空,就應徵試讀一本即將由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小說《家規》,是擅於以家庭、道德衝突等題材寫作的暢銷作家茱迪‧皮考特2010年的新作品。

所謂家規,是全家人都必須遵守的規矩,為的是要讓家庭中能更有秩序,或使家庭關係更加緊密、希望使家裡更和諧快樂。故事中的杭特家庭,因為其中一個孩子雅各有亞斯伯格症的關係,更需要規則,來約束家中的每個人。因此他們家中有五條簡單明確的家規:
一、自己搞出來的髒亂要自己清理
二、永遠說實話
三、一天刷兩次牙
四、上學不遲到
五、兄弟相互照顧,因為你只有他這個手足

事實上除了這幾條規則之外,隨著故事,可以讀到杭特家庭中有更多為了雅各而形成的「潛規則」,包括每天食物的顏色、音樂、作息、.......因為雅各遵循的規則若被打破,影響到的是全家,也即他的母親艾瑪和兄弟西奧。如果他當時人在家外,那更是可能引起旁人的側目.....

雖然雅各具有很高的智商,但是因為亞斯伯格症的關係與他人相處上格格不入,他有個人興趣:熱衷於犯罪鑑識的各項知識與操作;他有個人感情,但是無法以一般的方式表達得很完善。
於是故事是這樣的,杭特家所居住的小鎮發生了一件兇殺案,興趣是犯罪鑑識的雅各‧杭特被警方鎖定為嫌疑犯,因為「亞斯伯格症的所有典型行為──不跟人眼神接觸、自我刺激性的重複抽搐和扭動、漠然的情感表現──在執法人員看來,非常像犯罪後的心虛舉止」(引商務BLOG介紹文)。因此在母親艾瑪苦心經營之下,力圖融入社會的這個小家庭,被強烈地關注,「亞斯伯格症」好像雙面刃一樣,一方面似乎可以保障雅各的生命(官司),一方面卻又傷害著這個孩子/這個家庭與社會的融合性,如果承認亞斯伯格症對雅各的影響,律師的辯護也許比較容易,就像「精神失常」而無法控制一樣,只要歸結為雅各「失常」行兇就好了,可是雅各真的殺人了嗎?他的行動確實是因亞斯伯格症而來嗎?

小說以每個角色輪流自述的方式推進劇情,母親艾瑪、哥哥雅各、弟弟西奧、辯護人奧利佛、警官里齊,由各自不同的立場出發敘述,有時是接連著的情節,有時則是重疊交錯的,透過其中隻字片語的線索,讀者可以推測到他們所遭遇的情況,以及各自沒有說出口,卻在心裡醞釀著的事情。
雖然故事中有人離奇地死亡,但小說並不是以懸疑推理為重點,透過犯罪案件,作者要表達的是這一個有著「非一般的孩子」的家庭,在社會中可能面對到的問題,例如司法界的判斷、一般人對這樣的事件或人的印象、一般辦案時的考量標準與特殊案例的不同...等等,所以讀到一半我猜到了真兇(當然有讀完才發現自己猜中),可是我並沒有感到興味索然,因為我們要看的是這些角色在繼續尋求事件的「真相」與審判的「公平」的過程,以及他們各自心裡傳出的反響──在這段過程 中,究竟是誰在「審判」著雅各?檢察官?警官?法官?陪審團?辯護人?母親?
雅各是否感受到自己被眾人檢視並測度著他是否犯罪?
也許沒有,因為他「活在自己的世界裡」,只專注自己要遵守的規則與他有興趣的事物。
但也許有,因為他知道當他想「說真相」的時候,他們會試著阻止他....
細想自己站在某個角色的立場時會如何去看待雅各,可以感受到面對這樣一個比較特別的孩子,我們可能遇到怎麼樣的心理矛盾;作者為我們鋪了路,用不同的角色自述讓讀者試窺每個人物的心境,也許剛開始閱讀的時候,我們不會去想那麼多,只想知道故事的發展和結局,然而當整個事件落幕之後,這個故事也可以做為一個起點,就像書末所說的一樣,「重新思考一遍」的起點。

人類是難解的、充滿奧秘的生命,在這麼長的文明發展歷史中,隨著知識的進步和普及,文明的開放等等進展,人類對自己的能耐似乎越發有自信,我們越來越會利用各方面的知識去定義、評斷其他人的言行、智能。有時很簡單的真相反而被隱蔽難覓,只因我們已在自己的眼中放進我們想看的東西。我想《家規》是一本不錯的小說,作者花費了許多努力去研究,並透過不同的立場,來組構這一個故事/事件,給讀者一個閱讀後可以再思考劇情、或者是更多事情的機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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